津会字〔2025〕12号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根据《天津市会计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结合高端会计工作委员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将天津市会计学会高端会计工作委员会第二届委员的聘任期限延长至 2026年7月。各委员应继续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会各项工作,为推动天津市会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2025年1 月23 日
关于延长天津市会计学会高端会计工作委员会第二届委员聘任期限的公告
2025-01-23 10:52:01
津会字〔2025〕12号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根据《天津市会计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结合高端会计工作委员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
将天津市会计学会高端会计工作委员会第二届委员的聘任期限延长至 2026年7月。各委员应继续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学会各项工作,为推动天津市会计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2025年1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