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天津市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人选的通知

2021-11-02 16:37:55

 津会字〔2021〕41 号


 

各单位会员:

天津市会计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第八届理事会成立以来,在市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社科界联合会的支持指导及全体理事和广大会员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第八届理事会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切实做好学会的换届筹备工作,根据《天津市会计学会章程》规定,我们拟召开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会,请各单位会员积极推荐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政治素养。

(二)热爱会计工作,积极研究和探索会计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较丰富的财务、会计及管理工作经验和一定的会计学术研究水平。

(三)会计理论(实务)上具有突出成果的学术带头人(院校类)或会计主管人员(企业类),原则上属于在职人员。

(四)遵守《天津市会计学会章程》,积极参与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五)本人自愿,身体健康,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具体事项

(一)根据上述条件,请各单位推荐1-2名理事候选人。另外,按照“在本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的原则,可从上述人选中推荐常务理事1人。

(二)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将主要从各单位推荐名单中产生。本次推荐工作并非等额推荐,但每个会员单位至少具有一个理事名额。

(三)各单位的理事、常务理事人选应当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推荐。推荐人选确定后,请填写《天津市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尽快落实,并于2021年12月6日前填写“候选人推荐”小程序,同时将纸质版推荐表寄送至天津市会计学会秘书处,扫描版推荐表(PDF格式)发送至邮箱中。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综合服务部403室  徐昆昆23397041

                 综合服务部411室  苑  乐23286476

联系地址:天津市会计学会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03/411室

电子邮箱:tjskjxh@126.com(请注明“理事推荐”字样)

微信公众号:天津会计学会(tjkjxh)


附件:天津市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候选人推荐表

                  

关于推荐天津市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人选的通知.pdf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