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一期)专题培训交流会的通知

2021-04-12 14:16:13

津会字〔2021〕12号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序实施,全力协助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深刻理解《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明确界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范围,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业务理论水平,我会特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一期)专题培训交流会,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第一期)专题培训交流会。

二、活动安排

1.活动时间:2021年4月14日(周三)14:00—16:00。

2.活动地点: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10楼多功能厅。

3.参与范围: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会及相关人员。

4.活动费用:免费。

5.活动名额:100人。每单位限2名参加人员(额满为止)。

三、培训内容

1.《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策解读

2.某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分析

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与成因

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管理建议与实施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方式:请扫描以下二维码报名。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屹(综合服务部)23283350

官方微信:天津会计学会

官方网站:www.tjkjxh.org.cn

 

特别注意事项:请到场人员注意个人防护和严格遵循疫情防控要求,按要求佩戴口罩,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请关注本会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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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