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丨关于举办《预算法实施条例》线上普法直播讲座的通知

2021-03-17 15:44:59

各区财政局、市级各预算主管部门:

    为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在我市的全面贯彻落实,进一步提升预算管理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拟开展条例线上普法直播培训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使我市各级财政部门和各级预算单位全面理解、准确把握新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立法精神、修订原则和主要内容,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提高贯彻实施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将预算法和实施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预算管理的各领域、全过程。

二、讲座时间

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14:00-16:00。

三、讲座地点

   讲座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主会场设在市财政局机关后四楼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市财政局直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视频会议室,其他单位有条件的组织集体观看,个人通过在线直播方式观看。

四、参训人员

  主会场:市财政局机关各处室处级干部及业务骨干各1人。

  分会场:市财政局直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各级预算单位领导干部和从事预算管理工作人员。

五、师资简介

  黄建立,财政部条法司立法一处处长。

六、会议议程

(一)局领导邢立华同志讲话。

(二)解读《预算法实施条例》。

七、有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是落实《财政部关于做好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法202012)工作要求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区财政局、市级各预算主管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次讲座的宣传工作,组织本辖区、本行业内各级预算单位按时参加线上培训,督促各部门、各单位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规定,切实做好本部门、本单位预算编制、执行等各项工作。

   (二)线上培训途径为通过电脑登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

https://meeting.tencent.com/l/G9a0kZwGQeYC),进入首页后,点击打开红色浮动窗口“点击进入天津市《预算法实施条例》线上直播培训讲座”,或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观看,请参训人员自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

 

 

 

 

  (三)拟定于2021年3月19日(星期五)下午2:00进行腾讯会议视频系统调试,请市财政局直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其他单位按规定时间认真做好本单位的视频调试工作,以确保讲座效果。

  (四)请主会场参训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会场纪律,讲座当日在现场签到。

 

  联系方式:法制监督处彭宇晴(咨询培训内容)   23205515

             会计处马迪(咨询培训方式)     23205715

 

                                 天津市财政局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