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关于选聘事务所专业人员协助开展专项工作的通知

2020-04-23 16:52:17

为加强和规范红桥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我局拟公开选聘事务所专业人员参与区属单位账务核查工作,欢迎有意向的事务所积极参与。

一、工作时间

  专项工作定于5月份开展,分两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0天,具体时间以我局通知为准。

二、工作内容

  各事务所推荐的专业人员在参与专项工作期间由我局统一调配,编入区级检查组,协助开展区属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账务核查等相关工作。

三、资格条件

(一)事务所资格要求

1、提供事务所资格证书复印件。

2、近三年来没有接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

(二)推荐人员要求

1、各事务所推荐参与本次专项工作的人员,应至少有2年以上的审计从业经历。在从事专项工作期间,需服从我局的统一管理,能够以专业的态度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与我局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要求。

2、各事务所推荐人员时,需向我局一并提交推荐人员姓名、职称、主要从业经历、认证资格等相关材料。

四、申报程序

   请有意向推荐人员参与本次专项工作的事务所,于4月28日17:00前填写《推荐人员明细表》(电子版可在“下载专区”下载),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我局指定邮箱。费用报价以**元/人、天为单位报送,可以综合考虑所推荐人员情况统一报价,也可以结合推荐人员的具体情况分别报价。

   对于确定聘请参与本次专项工作的,我局将于5月6日前与入围事务所取得联系并签订服务协议。服务费用按照相关人员参与专项工作的实际天数和报价标准计算,待专项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与相关事务所进行结算。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路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育苗路5号

联系电话(传真):86516600

电子邮箱:tjhqcz@163.com

天津市红桥区财政局

2020 年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