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2018-06-15 17:09:57

津财会〔2018〕70号
 
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各上市公司,各会计师事务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着力培养一批符合我国会计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需要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财政部制定了《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8〕12号)请登录 “天津会计网tjkj.czds.tj.gov.cn”下载电子版。
 
 
 
2018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