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提升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财会人员素质培训班的通知

2013-05-30 08:37: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财会〔2013〕5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国有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2013年,我市将组织国有大中型企业有关人员分2期参加财政部举办的国有企业财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人员为国有企业或所属企业分管财务工作领导、总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请你单位按照培训名额分配表(附后)的安排委派1名同志参加。
       二、培训内容
  模块一:宏观战略模块
  1.会计人才战略
  2.市场经济下会计理念
  3.CFO的战略定位与基本素质
  模块二:专业知识模块
  1.财务管理新发展
  2.企业战略管理
  3.集团公司财务管控
  4.基于战略的业绩评价
  5.财务管理中相关法律问题
  6.国际金融市场与衍生金融产品
  模块三:人文管理知识
  1.沟通艺术
  2.战略思维与决策艺术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第一期培训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6月3日;
  第二期培训时间:2013年6月(待定)。
  培训地点为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4001号)。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由财政部门支付;食宿费、交通费由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负担。食宿费每人2990元(230元/天/人*13天),报到时由个人交至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现金或银联卡),交通方式自行选择。
  五、有关要求
  (一)参加培训人员考核合格后,由财政部颁发“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同时,市财政局将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并建立学员培训档案。
  (二)未纳入市国资委监管的企业,请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市财政局会计处,传真号:23303768,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tjkjc@vip.163.com
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请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报名表传真至市国资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处。
  六、注意事项
  (一)第一期培训班报到时间为2013年5月21日9:00-21:00;第二期培训班报到时间待定。
  (二)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一张。
  (三)请提前办理订票手续,确保按时报到。
  (四)联系人:
  市财政局  丁胜权  23191180  23303768(传真)
  市国资委  孙志成  83607740  83606049(传真)
 
附件:1.财政部关于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2.参加国有企业财会人员培训班报名表

                                           201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