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动员暨师资培训大会

2012-06-04 09:57:36

     为确保《小企业会计准则》在我市落地实施,助推我市小企业快速健康发展,天津市财政局与天津市中小企业局、天津市国税局、天津市地税局、天津市工商局、天津银监局共同发出了《关于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4月26日联合召开“天津市贯彻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动员暨师资培训大会”。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梁宣健、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薄云、市国税局副局长郭凤鸣、市工商局处长苏明远、天津银监局处长张蕾等领导同志出席大会并讲话,财政部会计司制度二处副处长刘丽华应邀出席并做主题报告,市财政系统、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各基层单位分管副局长和相关业务科科长,中外资银行中小企业部经理,以及会计继续教育机构师资人员共300人参加了本次大会,《中国会计报》、北方网等媒体对大会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梁宣健副局长代表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做了题为《确保小企业会计准则落地实施 助推我市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动员讲话。他首先肯定了召开此次大会的重要意义,指出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有利于增强国家扶持小企业政策落实效果、改善小企业税收和金融环境、改进和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他强调,各级财税部门要明确贯彻落实《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确保2012年底前,每一位会计管理干部必须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每一名税收征管人员必须具备处理好《小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政策关系的能力;每一家小企业会计人员必须学会使用《小企业会计准则》;每一项财税优惠政策措施必须落实到小企业;每一家小企业必须完成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
    梁宣健副局长还对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推广实施《小企业会计准则》提出了七方面要求: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各区县财政局要牵头成立实施工作组,负责组织本辖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实施工作,各级地税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各项措施落实。二是协同联动到位。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要求,明确分工,通力配合,协调解决问题。三是宣传培训到位。各级财税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的宣传渠道,运用多种方式做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的政策宣传,采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方式,通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培训,让每一名小企业会计人员和财税管理人员都掌握《小企业会计准则》。四是政策引导到位。财政系统各单位应立足大局,对所辖小企业进行业务辅导和任务督促,通过现场走访、重点检查等方式,帮扶小企业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难题。各级地税部门要鼓励小企业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小企业,要及时调整征收方式,实行查账征收。五是新旧转换到位。各级财税部门要对小企业新旧制度转换过程进行跟踪,严格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监督小企业新旧制度衔接的工作质量。六是服务指导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多项财政优惠政策,包括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小企业无偿资助、贴息、补助、奖励等。各级地税部门要对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建账核算并符合条件的小企业,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按20%的低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提高小企业营业税起征点等。七是信息反馈到位。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将准则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分析汇总并形成专项总结报告。各级地税部门要针对小企业的特点,研究小企业所得税专业化管理思路,加大对小企业的服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