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09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培训工作的通知

2009-03-25 14:19:5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学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我国高层次会计人才培养,着力造就一批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高素质、复合型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发布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财会[2007]8)。受财政部委托,中国会计学会负责组织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094月开始进行第三批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选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学会协助我会做好政策宣传、申报人考核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的培训选拔,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要把政治素质好,善于发挥团队精神,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同时又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治学严谨、富有创见、能准确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成绩显著且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会计科研教学专业人才挖掘和选拔出来,进行跟踪培养。

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报名的基本条件如下:

1.贯彻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热爱会计科研、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 在大专院校或科研单位从事会计科研、教学工作,具有较强研究能力、创新意识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8年以上的科研、教学工作经历,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拥有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

4.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两篇以上论文或出版一本以上专著。

5.具备熟练运用外语进行听说读写方面交流的能力,或具有一年或一年以上国外学习、科研、教学或工作经历。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除个人自愿申请外,列入国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校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本单位会计院()负责人参加培训选拔;各地会计学会可依据上述条件,推荐一名本地区重点院校会计院()负责人参加培训选拔。上述人员的年龄条件可放宽至45岁以下。

二、选拔程序

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采取个人报名申请、单位审核推荐、各地会计学会复审、全国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

1.个人报名申请。凡有意参加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的,由本人填写《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报名表》(可从中国会计学会网站www.asc.net.cn下载)。提交申请表的同时,附送本人具有代表性、公开发表的两篇论文(复印件)或一本专著封面(复印件)。

2.单位审核推荐。设有会计专业的高等院校和可单独招收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科研单位以及3家国家会计学院,对本单位提出申请的人员,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后,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会计学会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531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学会复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学会应当组织力量对各单位推荐人员的基本条件进行复审。于20096月底前,将复审合格的申报人相关材料,统一寄送中国会计学会(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4323室,100045)。

4.组织选拔考试。选拔分为笔试、材料测评和面试三个阶段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3个半小时。笔试时间为200996日上午。笔试范围包括经济理论基础、专业理论(分会计、审计、财务三个方向)和专业英语。

2)材料测评。由中国会计学会组织对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测评,确定各申报人员的材料测评分。根据申报人员笔试及材料测评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时间为20099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理解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表举止和气质风度等。

5.入选名单的确定与通知。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材料测评成绩和面试成绩,确定参加第三批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人员。入选名单将于20099 月底前在中国会计学会网站和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网站公布,并书面通知考生及所在单位。

2009年学术类会计人才培训人数约30人。

三、其他事项

2009年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将于2010年开始启动,培训周期6年,分为集中培训和跟踪培训两个部分。集中培训邀请国内外著名学者授课;跟踪培训实行在职学习、实践考查与课题研究等相结合,中国会计学会等培养单位对学员的在职学习、实践、研究等情况实行跟踪管理。学员学习期满,考核合格者由财政部用印、国家会计学院颁发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训证书,并将择优聘任为财政部会计准则、内部控制标准咨询专家组成员,中国会计学会专业委员会成员,优先参加财政部、中国会计学会、国家会计学院组织的科研、学术等活动。 

集中培训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由国家会计学院通知学员。首次集中培训时间为15天。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费自理,培训期间发生的其他培训费用由国家会计学院专项经费解决。

 

联系电话:中国会计学会(010)6858866713651146192(田志心)

 

 

中国会计学会

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