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20〕12号
各业务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市会计学会各团体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会计学会关于开展2019年优秀会计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津财会〔2019〕50号),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组织完成了对我市2019年度会计案例成果的评审工作,现将入选案例库的案例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案例名单
2019年度优秀会计案例征集活动共收到案例19个,经评审专家组评定,其中8个案例被评为2019年度优秀会计案例并纳入我市优秀会计案例库(见附件1),由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向入选优秀会计案例库单位(个人)颁发证书。
二、宣传推广
(一)宣传形式。
1.对优秀会计案例进行网络宣传,渠道包括市财政局网站及微信平台、天津会计网、市会计学会网站及微信平台,鼓励国内财会类知名网络平台转载。
2.将优秀会计案例集结成册,通过《会计学术集萃》、《天津经济》、《天津财会》等刊物发表。
(二)内容格式。
为加强宣传质量,提升宣传效果,案例宣传内容格式作统一规范(见附件2),请各优秀案例单位对照统一格式对前期报送的稿件进行规范性调整。其中,案例全文字数在10000字以上的,请提交调整后的原案例和用于普及宣传的版本(以下简称普及版),普及版案例字数在5000字左右;原案例字数在10000字以下的作者,仅提交调整格式后的原版本即可。
请将稿件电子版(包括原版本和普及版)于2020年8月14日前报送至市会计学会,未按期报送的视为放弃宣传推广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为增强会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挖掘我市会计优秀资源,加快会计案例库建设,市财政局将继续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优秀会计案例评选形成长效机制。各单位应加强会计实践总结提炼,积极组织案例申报,共同推动全市会计工作迈上新水平。
联系人:市会计学会 肖琳亚,联系电话:23286471 ;电子邮箱:99tjkj@sina.com。
市财政局 市会计学会
2020年8月6日
附件:1.2019年度优秀会计案例库入选名单
2.2019年度优秀会计案例宣传统一格式(下载专区)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