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专题培训的通知

2021-06-25 17:15:39

津会培字〔2021〕8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资函〔2021〕2号)贯彻实施工作安排,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序实施,全力协助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深刻理解《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明确界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范围,树立法制观念,提高业务理论水平,我会特举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专题培训,具体事项如下:

一、培训主题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政策实务解读。

二、培训方式

线下培训。我会将根据各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具体情况,派出专家组进行培训实施服务,培训时间及地点与各单位协商确定。

三、培训费用

免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晨(综合服务部)23283350

官方微信:天津会计学会

官方网站:www.tjkjxh.org.cn

 

特别注意事项: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活动无法正常进行,请关注本会最新消息。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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