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会培字〔2017〕4号
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各单位会员:
自2015年以来,财政部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要求,相继出台了《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6项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存货、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及《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协助政府、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对准则及制度的解读,我会特聘请资深专家针对《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新旧制度衔接规定进行深入讲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介绍
(一)《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讲座
培训时间:2天
培训费用:500元/人(含2日午餐)
(二)《政府会计制度》讲座
培训时间:1天
培训费用:300元/人(含午餐)
(三)《政府会计准则》讲座
培训时间:1天
培训费用:300元/人(含午餐)
(四)团体定制
培训时间:根据委托单位实际需求签署协议,专属定制培训
培训费用:根据实际情况面议
(五)个人团购
为鼓励广大会计人员积极参与,凡10人以上组团报名,可减免一人学费。
二、时间安排
预计自2018年3月起,分期举办(具体开班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请关注我会官网、官微)。
三、培训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
四、培训对象
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参公单位财务人员。
五、培训内容
(一)《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及新旧制度衔接)2019年1月1日施行;
(二)《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17年1月1日施行;
(三)《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2017年1月1日施行;
(四)《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2017年1月1日施行;
(五)《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及准则指南)2017年1月1日施行;
(六)《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2017年1月1日施行;
(七)《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2018年1月1日施行;
(八)《政府会计准则第6号——政府储备物资》2018年1月1日施行。
六、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休息)。
从即日起,至额满止。
(二)报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09室。
(三)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3283350
客服微信:kjzjpx
客服QQ:2521006850
联系人:赵老师 许老师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
官方网址:www.tjkjxh.org.cn
联系邮箱:tjskjxh@163.com
另外,我会将于2018年举办多期财会人员继续教育赴外省研修班,拟围绕最新政府会计准则及制度进行更加详尽的解读,欢迎详询。同时亦可根据需求定制各类团体培训、高级研修班。按需授课,周到服务是我会一直秉承的理念,多年来得到了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我们拥有最权威的教师,最热诚的服务,我们将竭尽全力满足学员的需求,共同搭建良好学习平台。
为更好的满足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参公单位财务人员的岗位需求,解决当前财务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我会特面向以上单位的财务人员征求年度培训课题,予以准确制定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培训,请您协助填写以下调查问卷!
附:天津市会计学会2018年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课题征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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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会计学会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