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2018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招标的通知

2017-02-17 16:18:01

津财会〔2017〕5号

各业务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发挥会计理论研究的先导作用,根据《天津市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决定开展天津市2017-2018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工作,按照自愿申请、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择优资助原则招标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

为了提高会计科研项目的研究质量,本次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招标、跟踪管理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工作由市会计学会依据《天津市会计学会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负责具体实施,市财政局负责对组织流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二、指导思想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坚持以重大会计改革与发展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构建天津特色会计理论创新体系,发挥重点会计科研项目资金示范引导作用,推动会计理论研究更好地为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中心工作服务。

三、项目分类

会计科研项目分为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资助项目包括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青年项目旨在为青年会计理论、实务工作者提供展示专业研究能力的平台。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和评审办法与资助项目的要求相同。市会计学会根据申报的实际情况,组织专家鉴定,对重点、热点、难点项目进行资助,确定资助项目范围,对符合立项条件的非重点、热点、难点项目只立项不资助。

四、申请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备与投标项目相关的知识和先期研究成果;

4.每个科研项目应由3人以上组成的项目组承担,项目组成员由项目申请人推荐,至少包括一名会计实务工作者。

(二)申请一般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一般项目(具有天津市会计学会高级会员资格者优先)。

(三)申请青年项目申请人的条件。

青年项目:不具备一般项目申请人条件、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1982年1月1日后生人)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或本人具备天津市会计学会会员资格。

(四)其他条件。

1.项目组成员及推荐人须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由市会计学会负责调查、了解、核实。

2.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科研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会计科研项目的申请;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会计科研项目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3.项目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同所申请项目相匹配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并对申请人填报的《2017-2018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申请书》批准盖章;能够对会计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五、申报程序

   (一)资料报送。

凡申报本次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申请单位,须填写《2017-2018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申请书》(登陆“天津会计学会”网站www.tjkjxh.org.cn“下载专区”栏目下载),于2017年3月10日前一式三份送天津市会计学会学术部。

(二)项目评标。

由会计科研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单位申报的科研项目,包括研究内容、工作方案、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等情况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予以批准立项,于2017年4月30日前公布立项名单。

(三)中期报告。

项目申请人应当做好统筹规划,保障会计科研项目进度,于2017年12月31日前报送项目中期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开题以来,课题组成员、分工的变化情况;课题研究的进展状况;课题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相应的研究方案修正情况;下一步研究工作的具体设想与安排。项目中期报告报送时间。

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确需更换项目主持人、科研项目组成员和经费管理单位,或调整科研项目设计,改变成果形式、延长完成期限或中止科研项目研究的,项目申请人应提交书面申请,报经市会计学会批准。

(四)项目结项。

市会计学会统一组织鉴定验收,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报告进行评审与论证,鉴定结果分为四类: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于2018年10月31日前公布。

对鉴定为“合格”等级的项目研究成果,项目主持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参加下期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招标;对鉴定为“不合格”等级的项目研究成果,项目主持人不得以任何身份参与之后连续两期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招标。

(五)结集出版。

对鉴定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项目研究成果,市会计学会组织编辑会计理论专辑给予推广,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发布专辑出版物。

六、资助额度

资助额度为:一般项目6000元,青年项目3000元。市会计学会根据会计科研项目的资助金额和完成期限、完成进度,分两次将会计科研项目经费拨付项目申请单位账户,由申请单位统一管理。对重点项目和结项验收后获得“优秀”评价的项目,追加1000-4000元不等的资助奖励。

申请人未按计划完成预定研究内容或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的,撤销其科研项目立项并停拨资助经费。对鉴定为“不合格”等级的项目研究成果,不核发项目经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会计学会学术部  张璐

联系电话:23286476

电子邮箱:99tjkj@sina.com

联系地址: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05室

邮政编码:300203

 

附件:2017-2018年度重点会计科研立项课题指南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会计学会

                                2017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