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05]14 号
各业务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
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组织的2005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科研项目、课题组主持人、单位)
1.企业(集团)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研究
傅建设 天津商学院
田昆儒 天津财经大学
李学东 天津工业大学
2.农村会计工作研究
薛洪岩 天津商学院
3.关于我市会计工作立法问题的研究
黄 飞 天津大学
4.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刘明久 天津师范大学
5.小企业会计核算与管理的研究
王建涛 市供销合作总社
王晓艳 天津商学院
6.企业成本控制与管理研究
陈 洁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
李艺纹 天津工业大学
7.企业财务网络化研究
朱 琦 南开大学
林 青 天津市电力公司
8.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研究
宫巨宏 天津工业大学
9.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与管理研究
盖 地 天津财经大学
10.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监管机制研究
齐 萱 天津商学院
辜位清 天津师范大学
二、有关事项
1. 项目报告的修改提交
中标项目组应于批准立项文件印发10日内,根据专家鉴定意见修改、提交立项报告。
2. 项目的经费拨付
正式办妥立项手续后,主办部门向项目主持人拨付40%的项目经费;项目呈报中期报告时拨付40%;项目通过结项鉴定时拨付20%(如未获通过,此部分扣除)。
3. 项目的起讫时间
2005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起讫时间自批准立项文件印发日至2007年6月对日。
4. 项目的组织实施
立项单位对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应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预定研究内容。主办部门对不认真者按撤销科研项目立项处理,同时停拨经费,酌情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
5. 项目的鉴定验收
科研项目完成后,主办部门对完成项目组织鉴定验收,对鉴定为优秀的项目,将编辑会计理论专辑给予推广,并由主办单位另行奖励。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处 张 达 电话:23303768
市会计学会学术部 顾连骏 电话:23286471
联系地址: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楼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会计学会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