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度重点会计科研工作的通知

2005-06-30 11:16:40

津财会[2005]14 号

 

各业务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

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组织的2005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评审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结果(科研项目、课题组主持人、单位)

 

1.企业(集团)内部会计控制系统研究

傅建设      天津商学院

田昆儒      天津财经大学

李学东      天津工业大学

2.农村会计工作研究

薛洪岩      天津商学院

3.关于我市会计工作立法问题的研究

黄    飞      天津大学

4.会计诚信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研究

刘明久    天津师范大学

5.小企业会计核算与管理的研究

王建涛     市供销合作总社

王晓艳     天津商学院

6.企业成本控制与管理研究

陈    洁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

李艺纹     天津工业大学

7.企业财务网络化研究

朱    琦     南开大学

林    青     天津市电力公司

8.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的研究

宫巨宏     天津工业大学

9.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与管理研究

盖    地     天津财经大学

10.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监管机制研究

齐    萱      天津商学院

辜位清      天津师范大学

二、有关事项

1. 项目报告的修改提交

中标项目组应于批准立项文件印发10日内,根据专家鉴定意见修改、提交立项报告。

2. 项目的经费拨付

正式办妥立项手续后,主办部门向项目主持人拨付40%的项目经费;项目呈报中期报告时拨付40%;项目通过结项鉴定时拨付20%(如未获通过,此部分扣除)。

3. 项目的起讫时间

2005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起讫时间自批准立项文件印发日至2007年6月对日。

4. 项目的组织实施

立项单位对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应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预定研究内容。主办部门对不认真者按撤销科研项目立项处理,同时停拨经费,酌情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

5. 项目的鉴定验收

科研项目完成后,主办部门对完成项目组织鉴定验收,对鉴定为优秀的项目,将编辑会计理论专辑给予推广,并由主办单位另行奖励。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处      张    达     电话:23303768

市会计学会学术部  顾连骏     电话:23286471

联系地址: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楼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会计学会

二OO五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