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度重点会计科研工作的通知

2007-09-17 11:07:06

津财会[2007]24号

 

各业务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

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组织的2007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立项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通过评审批准立项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准立项(科研项目、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

 

行次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主持人
1 kjkyxm070101 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业集团应用的研究 天津工业大学 宫巨宏
2 kjkyxm070102 全面预算管理在企业的应用研究 天津财经大学 张孝光
3 kjkyxm070201 作业成本法在企业成本管理中实施的研究 天津财经大学 韦琳
4 kjkyxm070202 作业成本法在企业成本管理中实施的研究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 陈洁
5 kjkyxm070301 会计与财务管理信息化与XBRL应用研究 天津财经大学 赵秀云
6 kjkyxm070401 企业品牌价值评估研究 天津财经大学 苑泽明
7 kjkyxm070501 基于天津滨海新区经济高速增长的企业融资及其风险防范研究 天津财经大学 田昆儒
8 kjkyxm070601 基于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战略的会计信息化人才能力框架及其对策研究 天津财经大学 吕志明
9 kjkyxm070701 企业金融衍生工具公允价值确证技术和方法研究 天津对外贸易职业学院 王桂姿
10 Kjkyxm070801 新会计准则与新所得税法的差异与协调 天津财经大学 盖地
11 Kjkyxm070901 非营利组织财务管理的架构研究 天津商业大学 朱一泉

二、有关事项

1. 提交立项报告

中标项目组应于接到批准立项文件印发10日内提交立项报告。如需修改,根据评审委员会意见进行。

2. 项目经费拨付

正式办妥立项手续后,主办部门向项目主持人拨付30%的项目经费;项目呈报中期报告(2008年3月底前)后拨付30%的项目经费;项目通过结项鉴定后拨付40%的项目经费。

3. 项目起讫时间

2007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起讫时间自批准立项文件印发日至2008年6月30日。

4. 项目组织实施

立项单位对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应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预定研究内容。主办部门对不认真者按撤销科研项目立项处理,同时停拨经费,酌情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

5. 项目鉴定验收

科研项目完成后,主办部门对完成项目组织鉴定验收,对鉴定为优秀的项目,将编辑会计理论专辑给予推广,并由主办单位另行奖励。

联系人:

市财政局会计处      张    达     电话:23303768

市会计学会学术部  顾连骏     电话:23286471

联系地址: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楼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会计学会  

二OO七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