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提交天津市2009-2010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中期报告的通知

2009-11-18 09:56:35

各项目主持人:

为落实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会计学会津财会[2009]11号关于认真做好2009-2010年度重点会计科研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确保2010年5月20日圆满完成结项,要求各项目主持人呈报会计科研项目的中期报告。

各项目主持人在接到本通知后于2009年12月31前,以电子版形式将天津市2009-2010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中期报告报至天津市会计学会。如项目研究开展正常,学会将拨付40%的项目经费给各课题组。天津市2009-2010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中期报告内容提纲如下:

一、开题以来,课题组成员、分工的变化情况。

二、课题研究的进展状况。

三、本课题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四、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及相应的研究方案修正情况。

五、下一步研究工作的具体设想与安排。

 

 

天津市会计学会

200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