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9—2010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招标的通知

2009-02-20 16:46:13

 津财会[2009]5号

 

 各业务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我市的会计理论研究工作,2005年我市建立了会计科研基金。市财政局与市会计学会共同组织每两年为一研究周期的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研究,并进行资助。在总结前两轮组织重点会计科研项目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决定继续组织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研究。这次组织研究的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本着自由申请、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

为了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质量,本次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招标、跟踪管理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工作,由市财政局会计处和市会计学会共同组织。

二、研究目标

针对当前我市会计改革中出现的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见附件1:天津市2009—2010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开展深入的会计理论研究,为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三、招标对象

本次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招标对象为:各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中具备一定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的会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

四、实施办法

    1.申请阶段

凡申报本次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申请单位,须在2009年3月15日前填好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每个项目应由约3人组成的项目组承担,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知识和先期研究成果;项目组成员由主持人推荐,应注意同时吸收从事理论和实务工作的人员参加。主持人申请项目,必须报经所在单位(申请单位)批准。

2.评标阶段

由会计科研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单位申报的科研项目,包括研究内容、工作方案、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等情况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对中标者将资助项目经费,项目经费采用分期预付的办法。

3.跟踪管理阶段

对中标单位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将进行跟踪管理,对研究过程中未按计划完成预定研究内容或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者,将按撤销科研项目立项处理,立即停拨经费,并视具体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

4.项目成果评审阶段

科研项目完成后,将对完成的项目进行评审;对优秀的项目成果,将形成会计理论专辑,加以运用和推广。

联系人:市会计学会学术部  顾连骏

联系电话:23286471

联系地址: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楼

邮政编码:300203

附件:1.2009-2010年度重点科研立项课题指南

   2.2009-2010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申请书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会计学会

二OO九年二月十九日

 

附件1:2009-2010年度重点科研立项课题指南

附件2:2009-2010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申请书(登陆天津会计学会网站www.tjck.gov.cn/kjxh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