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1—2012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招标的通知

2010-11-30 14:54:14

津财会〔2010〕28号

 

各业务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

为进一步繁荣我市的会计理论研究工作,2005年我市建立了会计科研基金,市财政局与市会计学会共同组织每两年为一研究周期的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研究并进行资助,今年市财政局、市会计学会决定继续组织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研究。这次组织研究的重点会计科研项目,本着自由申请、公平竞争、公开透明、择优资助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

为了提高科研项目的研究质量,本次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招标、跟踪管理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工作,由市财政局和市会计学会共同组织。

二、研究目标

针对当前我市会计改革中出现的亟待解决的疑难问题(具体会计科研项目见附件),开展深入的会计理论研究,为会计改革与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三、招标对象

本次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招标对象为:各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各区县财政局,会计学会各会员单位,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中具备一定知识水平和研究能力的会计理论和实务工作者。

四、实施办法

    1.申请阶段

凡申报本次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的申请单位,须在2010年12月31日前上报《2011-2012年度重点会计科研项目申请书》(登陆“天津会计学会”网站www.tjck.gov.cn/kjxh“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每个项目应由3人以上组成的项目组承担,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关的知识和先期研究成果;项目组成员由主持人推荐,至少包括一名会计实务工作者。主持人申请项目,必须报经所在单位(申请单位)批准。

2.评标阶段

由会计科研项目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单位申报的科研项目,包括研究内容、工作方案、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等情况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同等条件的,从事会计实务工作的申请者优先)。对中标者将资助项目经费,项目经费采用分期预付的办法。

3.跟踪管理阶段

对中标单位所承担的科研项目,将进行跟踪管理,对研究过程中未按计划完成预定研究内容或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者,将按撤销科研项目立项处理,立即停拨经费,并视具体情况追回全部或部分经费。

4.项目成果评审阶段

科研项目完成后,将对完成的项目进行评审;对优秀的项目成果,将形成会计理论专辑,加以运用和推广。

联系人:市会计学会学术部  张华

联系电话:23286471

电子邮箱:tjck1979@126.com

联系地址: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613室

邮政编码:300203

附件:2011-2012年度重点科研立项课题指南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会计学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1-2012年度重点科研立项课题指南

 

一、规定项目(方向)

1.风险导向的企业内部控制构建研究

2.风险导向的企业内部控制评价研究

3.中小型上市公司财务战略研究

4.后金融危机时代企业财务风险防范研究

5.天津市上市公司经营业绩与公司治理的相关性研究(可以分为几个专题)

6.企业内部资本市场研究

7.国有企业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问题的研究

8.小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的研究

9.实施我国会计人才战略问题的研究

10.提升天津市会计工作水平的策略研究

11.天津市高级会计师的业绩评价与考核体系研究

12.滨海新区金融政策对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和对策研究(可以分成不同专题研究)

13.企业全面成本控制研究

14.企业公允价值会计问题研究

15.企业融资方式创新研究

16.推动我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问题的研究

17.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问题研究

18.会计师事务所评级、分类管理研究

19.企业资本运作的财务(会计)问题研究

20.管理信息系统下的财务(会计)问题

21.XBRL体系建立和实施的研究

 

二、自选项目

项目申报人可根据本行业和自身的研究基础和条件,选取规定方向后自行拟定题目,也可自行提出研究项目,经评审后立项,原则是要体现创新性、深刻性和实用性,对会计工作和经济建设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