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18〕55号
各集团公司,各中央管理企业、中央金融企业在津单位,市国资委,各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8〕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选拔推荐组织工作做如下补充,请一并执行,并请市国资委、各区财政及国资管理部门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工作。
一、选拔范围
在津中央管理企业、中央管理金融企业以及我市国资系统管理的大型企业、上市公司、其他企业中担任分管财务的企业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副职。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8〕6号),仔细填写《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2018)》(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表所填内容逐一核查,出具鉴定意见,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
1.申请表一式一份,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电子文档,电子文档标题注明“全国领军报名(企业类)”字样;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或财政部颁发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相关外语能力等级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1张); 4.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发表专业著作的原件及封面、封底的复印件(1份);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报名及考试安排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申请材料到天津市会计学会报名初审。市财政局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复核。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25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天津市会计学会考培部(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07室);
(三)考试时间:2018年9月9日上午8:30-12:00;
(四)考试方式:全国统一命题闭卷考试;
(五)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有关要求
开展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是财政部为贯彻落实《会计法》,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提高我国高级会计人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请各集团公司、上市公司高度重视,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协助做好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
请登录“天津会计网www.tjkj.gov.cn(或tjkj.czds.tj.gov.cn)”、“天津会计学会网站www.tjkjxh.org.cn”下载专区下载《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18〕6号)电子版。
联系方式:市会计学会考培部 冀海闻 23254427
市财政局会计处 于娜 23205771
电子邮箱:tjkjc@vip.163.com
天津市财政局
2018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