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丨天津市2022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述职答辩通知

2022-12-01 16:09:56

一、扫描二维码添加企业微信群  (二维码后附)

1.请参评人员本人使用企业微信扫码进群(手机下载业微信 APP) 。

2.进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16:00前。

3.群申请需填写真实姓名、正确联系方式等信息,如职称评审系统个人信息不符将无法通过群审核。

4.进群后将群名片修改为个人姓名。

二、述职答辩对象

述职答辩对象是指申报 2022 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未参加述职答辩将取消评审资格。

三、述职答辩问题及时限(超时将会被叫停)

1.本人介绍 (5分钟以内)。

( 1 ) 个人基本情况介绍;

( 2 ) 个人担任高级会计师职务后的主要业绩介绍。

2.回答专家关于论文 (业务工作报告) 和业绩的有关问题提问(5分钟以内)。

四、述职答辩顺序

述职答辩的时间及顺序将通过抽签决定,抽签采用线上 小程序方式进行,具体抽签时间请关注群通知。

五、述职答辩方式

为有效应对新冠疫情风险,述职答辩将使用腾讯会议软件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六、时间安排

1.软件测试时间:2022年12月17日上午,参评人员按照群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腾讯会议软件进行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及会议号将在群内发布,请及时关注。

2.述职答辩时间:2022年12月18日。

七、相关要求

1.述职答辩时不得翻阅任何资料;

2.答辩时,要抓住重点,简明扼要;

3.参评人员应按照工作人员通知,在规定时间进入线上 候考室,超过规定时间仍未进入的,取消述职答辩资格。

八、述职答辩的结果运用


述职答辩是我市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重要环节,述职答辩的最终结果将作为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的重要参考。

咨询电话:23399412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