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21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合格成绩单发放及成绩复核的通知

2021-07-26 09:41:15

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人社部还未公布),现将高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

    二、合格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和合格证书发放

    报名系统已经对考生的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和学历进行验证,不再进行现场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可于7月26日起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kzp.mof.gov.cn/)自行打印高级合格成绩单。

    合格考生可以申报2021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

    三、继续教育

    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津财会〔2021〕1号)规定,参加2021年会计资格考试有合格科目的考生可以抵免继续教育90学分,8月31日前我们将统一在天津市会计诚信平台予以记录学分,不需要考生再申报继续教育记录。

    四、不合格科目成绩复核

    成绩不合格考生如需成绩复核,请在7月31前内向kjswkcj@126.com邮箱发送邮件,邮件主题请注明:2021高级查询+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和考试成绩我们将尽快将“考试成绩单”回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