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9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2019-04-23 16:25:38

津会字〔2019〕16号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根据《天津市会计学会章程》及《天津市会计学会会费管理办法》(津会字〔2018〕75号),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应按年度缴纳会费。请积极配合我会工作,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以保证我会会员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序进行。

一、会费标准

单位会员:普通单位2000元/年;理事单位4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10000元/年。

个人会员:普通会员100 元/年;高级会员150元/年;资深会员200元/年。

二、缴纳方式

2019年会费自即日起开始缴纳。另外,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欠缴的以前年度会费,请一并补缴。

(一)支付宝

使用支付宝APP扫码缴纳,缴纳时,个人会员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会员卡号、姓名、缴纳年度;单位会员请备注单位名称。

支付宝二维码

(二)银行汇款

收款单位:天津市会计学会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天津广东路支行

账号:087554120100330000470

(三)现场缴费

本会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411室)

联 系 人:穆杉

联系电话:23286476

三、其他事项

会费收入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请全体会员积极配合我会工作,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按照标准按时缴纳会费。未按期缴纳会费的,将暂停享受全部会员权利。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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