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丞明大讲堂”(第三期)活动的通知

2017-12-20 12:51:02

津会字〔2017〕59号

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

为了共同讨论企业在财务、税务、咨询、内控、投融资、PPP等专业领域遇到的问题,了解各领域前沿信息,加强企业间合作交流,搭建企业沟通平台,天津市会计学会与单位会员——天津丞明会计师事务所将联合举办“丞明大讲堂”(第三期)——新收入准则及所得税汇算清缴讲座,现将具体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主题

《新收入准则及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讲座安排

(一)讲座时间:2017年12月27日(周三) 下午14:00

(二)讲座地点:河西区广东路67号会计之家(5楼报告厅)

(三)参与范围:单位会员代表(限报3人)、个人会员

(四)讲座费用:免费(积分兑换)

(五)讲座规模:100人

三、邀请嘉宾

普华永道高级经理              曹  路

丞明会计师事务所质控部经理    刘忠玉

四、讲座议程

13:30-14:00   入场签到

14:00-15:20   新收入准则讲解

15:20-15:30   休息

15:30-17:00   所得税汇算清缴关注问题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方式

凡我会会员请于12月26日(周二)17点前完成报名。

1.单位会员报名方式:电话、微信群或qq群进行报名。

2.个人会员报名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天津会计学会”,会员需绑定微信会员卡,点击菜单栏中“微官网”,选择“积分兑换”栏目,兑换活动电子入场券(消费20积分),现场凭券入场。

3.特别说明:此次活动名额有限,报满为止,请各会员珍视机会。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 穆杉、苑乐   联系电话:23286476

个人会员QQ群:72106918(普通)565067544(普通)

278951530(高级)

官方微信:天津会计学会、天津会计之家(培训专用)

官方网站:www.tjkjxh.org.cn

新浪微博:天津市会计之家

 

附件:1.“丞明大讲堂”活动背景

     2.“丞明大讲堂”第三期讲座提纲

 

 

 

                         2017年12月20日

 

附件1

“丞明大讲堂”活动背景

“丞明大讲堂”由团队负责人、各大院校讲师及相关领域专家授课方式进行。授课主要围绕财务、税务、咨询、内控、投融资、PPP等专业领域,结合企事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以专业的角度、真实的案例,为企事业单位精准解读,化解企业遇到的层层困惑。

原则上每月安排一名讲师授课,授课时间安排在每月最后一个周三下午,由丞明机构根据课程需要拟定授课安排,排出课程表,于每月10日前公布当月授课专家及授课题目,并由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附件2

“丞明大讲堂”第三期讲座提纲

 一、财政部财会〔2017〕22号文《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一)新收入准则执行时间表

(二)新收入准则与现有准则的差异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关注事项

(一)2017年所得税新政策;

(二)所得税汇算清缴需关注的主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