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会字〔2025〕28号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由于贵单位长期未开展活动、未缴纳会费,根据《天津市会计学会章程》《天津市会计学会会员管理办法》(津会字〔2018〕74 号)《天津市会计学会会费管理办法》(津会字〔2018〕75 号)有关规定,现予以注销,会员资格注销后不再享有会员权利。
2025年4月7日
关于注销“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单位会员资格的通知
2025-04-08 10:04:22
津会字〔2025〕28号
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由于贵单位长期未开展活动、未缴纳会费,根据《天津市会计学会章程》《天津市会计学会会员管理办法》(津会字〔2018〕74 号)《天津市会计学会会费管理办法》(津会字〔2018〕75 号)有关规定,现予以注销,会员资格注销后不再享有会员权利。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