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吉大新欣教育培训中心”单位会员资格的通知

2023-06-28 16:23:21

津会字〔202337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吉大新欣教育培训中心:

由于贵单位长期未开展活动、未缴纳会费,根据《天津市会计学会章程》《天津市会计学会会员管理办法》(津会字〔2018〕74 号)《天津市会计学会会费管理办法》(津会字〔2018〕75 号)有关规定,现予以注销,会员资格注销后不再享有会员权利。

                     

2023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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