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专题培训交流会成功举办

2021-04-21 10:59:25

      为加强财政法治宣传,引领各行政事业单位学习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8号令),市会计学会联合市财政局法制监督处举办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培训交流会,我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人员150余人参会。

      市财政局法制监督处处长、市会计学会秘书长张达同志在发言时表示,《条例》是我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宪法、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条例》的出台背景,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明确管理职责,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规范有效。二是以改革为引领、以创新为支撑,构建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管理系统、资产共享共用机制。三是体现改革成果,将实践中成熟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立下来,提高国有资产利用效率,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条例》已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将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对构建安全规范、节约高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提高国有资产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起到积极作用。各单位应切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并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内控管理及监督管理工作。

      会上,来自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丞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家代爽,作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及天津市会计领军人才代表,宣讲了《条例》的制定背景、总体思路和基本内容,重点谈了对《条例》中与实际工作密切相关条目的体会,并与参会单位就《条例》实施中出现的实务问题进行了讨论。

 

     市会计学会将在本次培训交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需求,持续举办多模式、多样化交流课程,切实履行行业学会职责,促进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实施,加强我市财务工作者的能力水平,为进一步培养我市会计人才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