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警方接到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报警110警情单后,宣传防范专班迅速与被害人取得联系,了解被骗的经过。通过对被害人展开调查走访,了解到这是一次典型的财务人员没有严格落实企业财务制度被不法分子冒充企业领导人QQ进行诈骗的警情。
2017年5月27日17时许,我市某公司财会负责人李某被骗子通过QQ冒充公司领导诈骗100余万元。
通过向被害人深入调查了解,情况如下:2017年5月27日8时许,该公司财务部部长李某在上班时,接到一封邮件,邮件发件人为公司董事长“王某”。在邮件中,“王某”安排李某加入名为“公司高层会议群”的QQ群,李某按照“王某”要求,加入此QQ群,为了方便工作,李某还加群中的“王某”为好友进行聊天。这期间。“王某”以工作业务名义,要求李某进行转账。李某以网银在线转账方式,分别在当日8时许以及15时许两次向帐号为6212263400022922XXX的银行卡进行转账,转账金额合计为130余万元。由于转账后会有短信提醒,公司相关负责人将此情况向公司董事长王某进行汇报。王某在与李某核实后,李某这才发现自己已经被骗,后悔不已,遂打110报警。目前,李某由于未按照公司财会制度执行相关财会手续,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
电信诈骗不可怕各单位只要严格落实财务制度,犯罪分子就不会有机可乘,新媒体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隐藏了交往的身份,对于社交媒体的“人物”要加强识别,做到“不轻信、不透露、不转账”发现被骗及时报警。
在此警方提示:
1. 财务人员、公司主管财务经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一定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切莫因一时疏忽,铸成大错,害己有害人。
2. 在企业的QQ群和微信群中不要提资金等敏感话题,转账指令最好当面下达,企业财务负责人不要通过微信和QQ给财务人员下达转账指令。
3. 财务人员接到上级和企业负责人下达的转账指令后财务人员一定要当面或者通过电话与下达转账指令者进行核实是否真的转账,然后在转。
4. 企业的网银秘钥转账和授权一定掌握在两个财务人手中,也好互相提醒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