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会〔2017〕66号
各市级主管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需要,规范政府公共基础设施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了《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现转发给你们,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范围另行通知。贯彻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5号——公共基础设施〉的通知》(财会〔2017〕11号)请登录“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www.tjcs.gov.cn”或“天津会计网www.tjkj.gov.cn”下载电子版。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