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有关会计专家: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财会〔2013〕17号),规范电网经营企业产品成本核算,满足国家输配电定价核定和监审需要,财政部草拟了《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征求意见稿)》,现转发给你们,请阅提意见,并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意见以电子版形式发送到市财政局会计处电子邮箱。
《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电网经营行业(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通过“天津会计网”(www.tjkj.gov.cn)首页“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市财政局会计处蒋大鹏
联系电话:23205715
电子邮箱:tjkjc@vip.163.com
2017年6月21日